2018年1月4日,今日头条刊发的《金华民企起诉微软商标侵权》一文,报道了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起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及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消息。浙江新闻、凤凰网、搜狐、腾讯、新浪微博、中国知识产权网等平台大量发布并转载并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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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中国民企与“微软”这样的国际商业巨头的纠纷就是蚂蚁与大象等于拿鸡蛋碰石头, 自不量力,甚至有网友认为,这只是一种“蹭热度”的手段。但弘仁元公司董事长、中国包装网创始人龚经强不在意外界和网络上的流言蜚语,无论是褒还是贬,他专注于维权之路,在这三年内不断地努力,终于将案件提上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该案也即将于2021年4月15日14时30分正式网上在线开庭审理。追根溯源,一家中国民企又为何要状告“微软”这样的庞然大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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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维护、软件开放等新时代高科技企业,也是国内包装及相关行业门户网站运营及相关软件开发的龙头企业。其早在2013年就设计了商标logo,将h、c、e、d、g等五个字母进行融合,h是弘仁元、互联网的拼音首个字母,c是中国的首个英文字母,edg英文翻译可解读为“边缘”和“优势”,最终形成了“e”字样的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就被商标局受理,2015年被核定使用在第42类,并应于与其弘仁元公司旗下(中国包装网www.pack.cn)行业门户网站平台和(包装e城www.pack.com.cn)交易电商平台。
但是,在浙江弘仁元公司全面启用该商标二年之后,微软(美国)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30日推出并运用于旗下microsoft edge浏览器上的新图标,几乎与弘仁元公司的商标一模一样非常近似。并且两者的适用范围都是互联网、计算机软件开放、电子商务等方面,极其容易让互联网、软件开发等行业的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
微软公司在中国拥有着全球最为庞大的计算机与网络用户,其商标混淆的行为,极大地淡化了浙江弘仁元公司商标的显著性,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浙江弘仁元公司才将微软有限公司诉之庭审,要求法院判令微软公司用于旗下microsoft edge浏览器上的“e”字样商标宣告无效。
2018年杭州西湖法院一审结束后,微软公司就将旗下microsoft edge浏览器的商标予以更换,这里面的个中缘由,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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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早些年在英国就曾有过相关的商标纠纷,其名下“skype”与英国天空广播公司“sky”商标争议持续了十年之久。相较之下,但浙江弘仁元公司董事长、中国包装网创始人龚经强表示:“商标品牌作为中国一家民营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于商标的保护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我们维权的决心绝对不会动摇。”
这场知识产权维权诉讼被很多人比喻为“蚂蚁与大象之争”,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之后是否能有新的形势出现,结果将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本次庭审采用网络远程全公开形式进行,欢迎大家届时收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庭审现场。http://bjzc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本文: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