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发布“南宁市荣腾纸箱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告
2020年11月2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0108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郑武霞、李荣杰请求对南宁市荣腾纸箱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腾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同时根据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0108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担任荣腾公司清算组。现就强制清算事项告知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如下:
一、请荣腾公司债权人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到期的债权,应视为已到期,在强制清算程序中依法予以清偿;附利息的债权至强制清算申请法院受理之日停息,债权人应提交书面计算方式。
二、荣腾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人: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c座3a层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金花18178618496、朱春泉13877133296。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9日
来源:良庆区法院民事审判庭
企业的基本情况:
南宁市荣腾纸箱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6日,住所地南宁市良庆区沿海经济开发区月湖路二里3号,注册资本327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谭仲江,股东为覃永、华剑、郑武霞、李荣杰。经营范围为:纸箱、纸盒、纸包装制品生产及销售;原纸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包装装潢印刷(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