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4日,为规定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的术语和定义、标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抽样、判定标准、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标准的制定,“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环保标准专题会”在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湿垃圾袋标准起草组组长兼上海海洋大学教授李立、中包联塑包委秘书长安毅、中包联塑包委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昌杰、中环联合认证中心(cec)主任张小丹、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总经理助理曹磊等环保及塑料制品行业专家共计40余人。
如何定义“湿垃圾”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中国六百余座城市三分之二被垃圾环带包围。
这些垃圾埋不胜埋,烧不胜烧,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危害。今年4月,住建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究竟什么是湿垃圾呢?2019年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进行了专章规定。
目前垃圾的分类主要是四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又称干垃圾)。湿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两种形式的垃圾,前者一般是指餐馆所产生的泔水等;后者则是一般家庭,或者是菜市场里分拣遗留下来的湿垃圾,一般被称为厨余垃圾。
二者的区别是,餐厨垃圾的特点是含水率高、含盐含油,以液态为主;而厨余垃圾则是以固体形状为主,油盐含量也相对较高,二者间在形态上有比较大的差异。
现阶段厨余垃圾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上海市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制度中要求湿垃圾需要撕袋后分类投放,对于公众实施有一定难度,而传统塑料垃圾袋不可降解与国家要求不符。
制定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评价标准。
为此中环联合认证中心(cec)联合中国包装联合会塑料制品包装委员会(塑包委)共同开展全降解塑料垃圾袋评价标准的制定,以解决垃圾分类后湿垃圾实施难点。
后期在调研中发现地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分为焚烧和降解两大类,结合中国垃圾分类与湿垃圾垃圾袋产品实际情况,标准名称由全降解塑料垃圾袋改为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
此次《cec环境友好产品技术规范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的对象是厨余垃圾包装,提倡针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实施定向环保要求。
此次标准制定结合地方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方式,在严格执行gb/t 28018和gb/t 24454系列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参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 209-2017)等相关环保标准,对全降解塑料垃圾袋有提出了物理力学性能、特定化学物质限量和可降解/焚烧性能三大类30余项具体指标要求,指标设定体现了湿垃圾包装袋的性能、环保要求,符合中国垃圾处理的要求,方便群众便利的生活,体现了现阶段国内环境保护严格的要求,为城市无废化提供技术支撑。
新标准计划2019年10月25日发布。
为保障标准的先进性,此次由cec联合塑包委在京召集召开的讨论会,对于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环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研讨,并计划于2019年10月25日发布。
其中,此次参会人士中还特邀十余家塑料垃圾袋上下游生产企业代表,国内外主要塑料包装检测机构和关心这一领域的大专院校专家。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城市垃圾分类和湿垃圾环保化处置,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