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江苏化工“风暴”正式来袭!2020年底前不达标企业将关停与搬迁!
“3·21”江苏盐城爆炸事故过去一个多月后,江苏省全面整治化工产业的“风暴”正式来袭。
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正式下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依法依规推进整治提升”、“压减沿江地区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压减环境敏感区域化工生产企业数量”等严厉举措。
这意味着,今明两年,江苏大量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将面临整治、搬迁与关停的命运。
压减化工企业数量
记者注意到,在“优化提升化工产业布局”方面,在此次发布的《方案》中提出了7项具体举措,且4次将关键核心举措定为“压减企业数量”、1次提及“加快企业搬迁改造”。
具体来看,《方案》要求压减沿江地区、环境敏感区域和化工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的数量。
其中,在沿江地区压减化工生产企业数量方面,要求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同时,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在环境敏感区域压减化工生产企业数量方面,《方案》要求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企业,2020年底前基本关闭或搬迁。
而在化工园区外,压减化工企业数量也成为重要举措。
《方案》提出加大园区外企业整治、压减、转移、转型等力度,对一些安全风险高、环保管理水平差河技术水平低的企业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
除此之外,《方案》还要求压减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的数量,对评估安全和环保风险,不达标的企业需在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鼓励达标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发展。
而针对类似不久前“3·21”爆炸事故中的化工企业布局情况,未来布局在城镇人口相对密集地区的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也将势在必行。
《方案》提出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企业,凡是达不到有关安全环境卫生等标准的,2020年底前需依法关闭退出;无法关闭和搬迁的企业,则必须在2020年底前将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的居民全部迁出。
提升化工园区准入“门槛”
此次江苏省正式掀起的化工“风暴”举措,同时也对化工园区和园区内的企业提出整改提高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方案》紧随其后还重点明确了“全力推动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提升”的内容。
整体来看,此次出台的《方案》举措一方面提高了化工园区的定位标准,另一方面也对化工园区的发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方案》首先便提出“压减化工园区(集中区)数量”的举措。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未来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境问题提出和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密集的将取消化工园区的定位。在此基础上,化工园区内还将大幅压减现有的企业数量。
围绕化工园区的高水平发展,《方案》对化工园区的发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提出园区的产业定位并重点发展1-2条主导产业链。
以此为发展目标,未来江苏化工园区将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门槛,并相应地提出一系列平台进驻标准。此次《方案》中就提及了未来江苏化工园区将“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等限制性措施。
除此之外,记者还注意到,此次江苏发布的化工整治《方案》中,也明确提高了未来化工产业的准入标准,提出“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标准(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的项目除外)。